Monday, August 11, 2008

土著金融25億失信醜聞案

有人想幹掉我 羅連揭港坐牢時被隔離

轟動一時的1983年香港土著金融25億令吉失信醜聞案,該金融公司前主席羅連埃米奧斯曼(Lorrin Esme Osman)在倫敦作出驚人揭露,他表示在香港服刑期間,有人想干掉(殺害)他!

這位前金融家在倫敦接受大馬英文《太陽報》訪問時揭露:“我在香港赤柱監獄服刑時,完全與其他囚犯隔離,因為監獄當局擔心有人要干掉我。”

羅連因為土著金融當年發生25億令吉鉅額款項失信案牽累,前后在英國監獄及香港赤柱監獄坐牢7年。

他回憶說,當年他被控上法庭時,當局也擔心他被暗殺,令他穿上避彈衣出庭。

香港土著金融是大馬土著銀行的子公司,當年發生鉅額失信案后,大馬土著銀行母公司曾委派該銀行助理總經理加里爾,從吉隆坡赴香港稽查土著金融醜聞,結果惹來殺身之禍,他到香港調查失信案期間遭人暗殺。

羅連憶述,在英國服牢刑期間,英國當局也把他與其他囚犯隔離,更將他列為A級囚犯,即可對公眾、政府及警方造成巨大威脅的甲級囚犯。

“有段時期,他們(監獄當局)把我與恐怖分子關在同一牢房。”

只有女兒深信清白

羅連埃米奧斯曼指出,1983年土著金融失信案被揭發后,他受牽連入獄,當年只有12歲的女兒相信他是無辜的。

羅連憶述:“當年女兒只有12歲,她相信父親是清白的。”

他說,女兒如今已30多歲,事隔25年,他與女兒見面時,也鮮少談起這樁往事。

他認為,如果繼續將過去不愉快的事掛在嘴邊,只會使自己繼續受折磨。

“但是,如果有人要求重提往事,我覺得無所謂。”

“政府不會歡迎我”
羅連無意返馬

出生於檳城的香港土著金融前主席羅連埃米奧斯曼指出,他並不渴望返回祖國馬來西亞。

他說,在大馬雖然有很多朋友,但他沒有必要返回大馬。

“如果朋友要見我,可到倫敦來找我相聚,我回去大馬有點‘不符眾望’。”

今年76歲的羅連,於1931年出生於檳城,中學時期在亞羅士打求學,高等教育則於蘇丹阿都哈密學院畢業。

畢業后,他獲得獎學金到英國劍橋學院修讀法律系,之后轉入金融界,並在1980年代出任香港土著金融主席。1983年土著金融爆發失信醜聞,他被判入獄7年。

出獄后,羅連目前定居英國倫敦,他在倫敦接受《太陽報》訪問時,被問及是否有想念家鄉─馬來西亞時,這么回答。

他也認為,大馬政治人物(政府)並不歡迎他回國。

“他們認為,我返回大馬會給他們帶來麻煩。”

出小說揭露事實

經歷1983年轟動一時的香港土著金融失信案的羅連指出,他打算出小說,將土著金融失信案編成小說故事。

他說,土著金融失信事件中,有很多事實並不能夠坦蕩蕩公開。

“如果我出傳記,就無法將所有(土著金融失信案)事實公開,因此,我會選擇出小說,將全部事情寫出來。”

羅連接受《太陽報》訪問時,受詢及會否將一生經歷與際遇編成傳記時,這么回答。

資料庫

大馬最大宗財經欺詐案

香港土著金融丑聞,是大馬有史以來最大財經欺詐案,涉及款項高達25億令吉。

1983年初,香港的佳寧集團宣佈其屬下3間公司--佳寧置業、維達航業和其昌人壽火水保險的保險暫停交易,理由是佳寧集團週轉不靈。

佳寧集團主席,是大馬出生的陳松青。該集團財務出問題,首當其沖的是香港土著金融,因為它貸出大筆款項給佳寧。

香港此一事件,立刻越洋在大馬引起極大震撼,朝野要求深入調查。

不久,許多內情逐步被揭開來,不正常鉅款貸款令各界吃驚。1983年10月20日,土著銀行助理總經理查利爾被派往香港,調查貸款事件。令人震驚的是,他卻在香港遭人暗殺。

同年10月4日,佳寧集團主席陳松青及董事何桂全,在香港受控發表錯誤與誤導性聲明。一星期后,土著金融及香港INTER-ALPHA ASIA向高庭申請庭令,要佳寧收盤。

大馬有關當局於1985年1月2日發表報告,指有6人在香港土著金融醜聞中涉嫌貪污。他們是1.土著金融前主席羅連奧斯曼;2.前董事拿督莫哈末哈欣山蘇丁;3.前高級總經理萊士沙尼曼博;4.前總經理依布拉欣查化;5.前助理總經理享利陳;6.前途商艾力周。

報告也指依布拉欣查化和陳松青已經觸犯大馬反貪污法令及香港相同法律。

土著銀行和土著金融終在1985年1月17日採取行動,入稟吉隆坡高庭,起訴土著金融前主席羅連,要求法庭宣判后者償還在貸款中獲得的2700萬余令吉利益。

1985年12月10日,羅連和土著金融前董事哈欣山蘇丁在倫敦被捕,當局準備把他們引渡到香港,面對欺騙和貪污的罪狀。同時,香港警方也在香港逮捕了陳松青,山蘇丁1986年在倫敦地庭認罪,后被引渡到香港受審,被判10年刑期。

而羅連為了避免被引渡到香港,在倫敦展開長達7年的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法律斗爭,最后被引渡回香港,6月間對同謀欺騙的指控,俯首認罪,被香港高庭判監1年。

較后針對他的其余15項控狀也被撤銷。

此外,前佳寧主席陳松青,於1996年9月在香港高庭對涉及香港的馬來西亞土著金融有限公司在佳寧集團倒閉前給予佳寧2億3800萬美元(馬幣5億9500萬令吉)貸款騙案認罪之后,被判入獄3年。在監禁的3年刑期,陳松青以健康為由在伊莉莎白醫院羈留病房服刑。當時,前財政部長東姑拉沙里也被高庭傳召出庭供証。

拉益士沙里曼在1995年承認自己犯了兩項詐騙案,從1981年至1983年,欺騙土著金融的2億3800萬美元。他在香港法庭被判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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